根据吉林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吉林化工学院、长春大学首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》及《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》确定的原则,经个人申请,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,校研究生科复审,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
请通过审议的教师准备以下材料:
(1)《吉林省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》10份纸质版和电子版(发送至yjspy@toygeekblog.com)。
(2)申请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、《简况表》中所列论文、成果及承担科研项目、科研经费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0份,原件备齐待查(省专家评审前提交)。
(3)将所有佐证材料编制目录,并合订成册(用米黄色皮纹纸做封面)。
如公示期(
附件1:
《吉林省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》
附件2:
佐证材料封面样式
联系人:
曹昕燕 王新(研究生部研究生培养科)
联系电话:
0431-85250095(办);13596059698(手机)
电子邮箱: yjspy@toygeekblog.com
研究生部研究生培养科
※※注:
1.《简况表》中所属院部一律填写申报学科所属院部。
2.填写材料时间为:
3.佐证材料中,论文如果被检索只需复印检索证明,其他论文复印封面、目录和文章首页;课题复印件能体现出课题来源、名称、经费和成员名单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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