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培养单位:
根据《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》要求,现对2017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考核时间
2019年4月22日-2019年5月10日。
二、考核内容
对2017级硕士研究生自入学以来的德育考核、课程学习、文献综述、开题报告、科研及创新能力的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。
三、考核流程
1.各培养单位根据《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》成立中期考核小组,负责本培养单位研究生考核的具体工作。
2.研究生下载《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价表》(附件1),按要求进行填写,经各项目评定考核等级后,由研究生秘书初审,学院中期考核小组进行审核。
3.研究生秘书于5月10日将《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价表》和《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送至研究生院。
研究生院培养科
2019年4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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